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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霖初职校“入团十步曲”工作要求

来源:刘文婷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序号 步骤 实施主体 工作内容 形成材料 备注
1 团前教育 团委/团总支/少先队 少年团校培养教育。 学习资料、照片等
2 申请入团 团委/团总支、入团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申请入团的同志,团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进行教育。
1、入团申请书(不少于800字)
2、递交入团申请书备案名册(一式两份)
3 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支部委员会或少先队中队 入团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或经少先队中队委员会提名推荐,需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团员为培养联系人(少先队中队第一批入团积极分子可由任课教师中的团员作培养联系人),了解情况并进行思想教育。 1、开始填写《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备案名册
凭名册至教育团工委申领《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团积极分子须从入团申请人中推荐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30%(假设应推荐10人,则差额数不得少于3人,即候选人不得少于13人)。未书面申请的学生,不得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4 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团委/团总支、联系人、入团积极分子 1、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培养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若转学或升学,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2、集中教育一般采取团校培训的方式,每个积极分子在入团前要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校培训。日常培养一般以谈心谈话、实践锻炼等为主。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特别是志愿服务活动。
3、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校团委制定1-2名团员作培养联系人,负责日常培养考察。
1、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至教育团工委领取)
2、团校培训备案名册
3、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入团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团支部委员担任。暂未成立班级团支部的,应从此前制定的团支部委员会或任课教师中安排合适人选担任。
5 确定团的发展对象 团支部 1、团支部经过认真考察,同时听取培养联系人、团员、群众(学校包括:中队辅导员、同学和任课教师)意见后,将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并上报上级团组织。
1、听取各方意见汇总和支部拟发展意见
2、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1、团员发展对象须从培养教育时间达到规定、团课学习考核通过的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50%
2、入团积极分子要经过
至少3个月的培养教育,方可作为发展对象。
教育团工委、团委/团总支 2、预审。递交《发展团员(预审、公示、备案)名册》至教育团工委,严格审查各团员的申请资格。 1、发展团员(预审、公示、备案)名册(一式两份)
2、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凭名册及备案表至教育团工委申领《入团志愿书》、《团员证》
预审(公示)表无需填写“入团年月、团员证编号、入团志愿书编号”
团支部 3、接收团员公示。团员的发展对象要在所在单位进行集中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发展团员(预审、公示、备案)名册
6 填写《入团志愿书》(2016版) 团支部、介绍人、申请人 1、确定本支部的2名团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为培养联系人。
2、《入团志愿书》中部分需要申请人亲自填写,团支部和介绍人做好指导。
入团志愿书 1、校团委在发放志愿书时,应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发展团员编号。
2、志愿书严禁随意涂改,可先铅笔打草稿,检查合格后再誊写。
3、“入团志愿”一栏,应将思想认识上的新进步充分反映出来,体现接受团组织培养教育的成效,不得简单照抄“入团申请书”。
7 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团支部 1、经支部委员会对入团申请人的志愿书进行审查,然后提交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
2、发展团员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逐个讨论并表决通过
(取得团籍,团龄起算之日),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或投票。
3、本支部团员应到人数
不得低于50%
4、形成支部决议填入《入团志愿书》,报校团委审批。
1、接收团员表决票
2、接受团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8 学校团委审查批准 团委/团总支 1、申请人的入团志愿书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还需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团费起交之月)后才能成为团员。
2、学校团委/团总支应在3个月内召开全委会对新发展团员逐个讨论、审议、表决。
1、接受团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2、发展团员(预审、公示、
备案)名册(一式两份)
备案表内所有项目需填写完整
9 办理团员证 团委/团总支、教育团工委 学校团委/团总支认真填写团员证各项信息,贴好本人照片,统一编号,报教育团工委审核,至团区委加盖专用钢印后生效。 团员证 需携带填写完整的入团志愿书、备案名册、团员证
10 举行入团仪式 团委/团总支 1、根据团章规定,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
2、宣誓仪式要严肃、庄重、富有教育意义。
团员发展档案(团员和团组织分别存档) 需放入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
注:每学期初由学校团委/团总支根据教育团工委通知,填写并上报本学期《团员发展计划表》(计划数与实际发展数严格对应),经教育团工委、团区委核定后,报团市委核定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编号并反馈至学校。没有发展团员编号或超出号段,其团员身份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