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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霖初职校信息技术工作条例

来源:李伏霞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信息技术工作,提高学校信息技术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信息技术中心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直属专门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具体负责校园网、多媒体教室、专用室、会议厅等建设、管理和运行服务工作;负责对教师进行多媒体技术的培训与指导,协助教师发挥学校网络优势,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与服务,提高办学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一条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在校长室直接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信息技术工作计划与总结。

第二条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成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校及本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发扬团队精神,打破岗位界线,做到一专多能,实现部门内部人才资源整合及共享。

第三条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及校园网内、外网站建设发展规划、管理、应用和运行维护;学校计算机应用系统、网络软件系统、办公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和运行维护。

第四条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保证办公通讯网、宽带网、有线电视网及办公通讯网控制室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网络畅通;发现故障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和协调,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增强节约意识,合理规划网络配置。

第五条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电教器材、信息技术教学设备的申购、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现有器材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并保持计算机专用室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活动的摄录工作,并做到及时采集、编制、分类和存储;保证视频资源回朔建库质量,建立视频资源分类索引,对自行摄制的视频资源进行科学分类和存储;规范工作程序,按要求及时为新教学方法运用提供摄录、采编、回放、刻录等技术支持,保证教育技术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七条 学校信息中心要配合学校开展学校信息技术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术培训,并开展信息化建设及网络技术应用研究工作。

第八条 为学校精品专业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时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要求

第九条 初职校信息技术课程是为了适应技术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置的必修课程,是以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操作能力为主要目标,以操作性、实践性和探究性为特征的指定学习领域。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有效实施可以提高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有效开展各学科学习和探究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主动进行终生学习的能力;可以拓展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所需的信息技术技能,巩固信息素养和技术创新意识;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奠基作用。

第十条 信息技术教学必须遵循基础性与发展性相结合的原则,“基础性”原则,也就是被选做学习内容的知识应是信息技术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稳定性的东西,是学生将来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的知识或能迁移到其它领域中去应用的知识。“发展性”原则是指初职校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终生受益,不管学生今后从事何种工作,他们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和培养的能力大部分都应该是有用的。

第十一条 信息技术教学必须遵循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的原则。要在注重学生各方面素质全面提高的基础上,尽可能培养、鼓励和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呈现不同的层级水平,在保证课程标准基本要求能实现的基础上将集体教学、小组合作与个别指导有机结合。

第十二条 信息技术课程作为一门工具性课程,应该将学生对信息技术与其日常生活和学习有效结合,在教学场所的安排上,除了普通教室、计算机房,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可以适当将教学活动延伸到校园活动场所、电脑市场、信息技术企业、等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活动场所,引导学生在实践、参观、调查等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 信息技术学科参加市劳动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第四章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 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第十七条 除信息办公室教师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第十八条 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二十条 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普陀区公安局报告。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第十条 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第二十三条 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第二十四条 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五章 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第二十六条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第二十七条 加强对信源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第二十八条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9.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章 教师信息素养

第三十条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件制作、网络技术(特别是向学校有关网站栏目上传文件的技术)等实用信息技术培训,切实掌握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而必须掌握的各项实用信息技术。

第三十一条 熟练掌握文字处理软件如Word、数据处理如Excel、课件如Powerpoint等常见办公软件的常用功能,以满足信息制作工作需要。

第三十二条 切实掌握教学和管理中常用的网络技术:如使用Internet Explorer等浏览器上网查阅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信息;使用baidu等搜索工具查找有关的教育教学等信息;使用有关软件下载教育教学资料;使用电子邮箱收发电子邮件等。

第三十三条 初步掌握根据我校校本研训和课题研究等管理要求而必须掌握的信息传输和交流的相关网络技术。

第三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教师建立个人教学网站或教育博客,学校将根据教师需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技术培训。

第三十五条 能根据教导处设计的规范备课的表格式教案设计电子教案。每学期至少上传一份优秀的电子教案、一份课件到学校的教学资源库。

第三十六条 鼓励教师精心设计课时练习、单元练习、期中和期末练习的电子稿。每学期每位主科教师至少上传一份至二份高质量的单元练习,每个主科备课组至少上传一份高质量的期中和期末练习到学校的教学资源库。

第三十七条 鼓励教师分工制作课堂教学课件,在校内实行课件共享。每班设立信息技术科代表,负责填写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的记录。教师使用课件教学的情况将作为教学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课题组长负责分工协作,及时把课题研究的过程资料(如课题研究申报书、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研究计划、课题研究活动记录、课题研究成果、阶段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报告、结题鉴定书等)及时上传到学校资源库。

甘霖初职校教导处

2013年12月5日